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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!

    信息发布者:诚谏镇大新村
    2017-10-20 13:23:18   转载

    解读十九大报告: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!

    2017-10-19 18:33:20    浏览:32    回复:0    点赞: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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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十九大的报告中,最为关注的一条内容便是: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,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。

    也就是说,土地承包关系将延长到2057年12月31日,这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将更加有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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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不同的农村土地,承包方式、年限有差别

    不是所有农村的土地都施行家庭承包制,而是专门针对耕地、林地、草地,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。

    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、宅基地都不采用这种方式,荒山、荒沟、荒丘、荒滩等农村土地则是通过招标、拍卖、公开协商等方式来承包。

    根据最新的国土资源公报,我国农用地面积为96.82亿亩,其中耕地面积达20.25亿亩,约占21%,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.5亿亩,这就是我国8亿农民承包地的大概面积。

    接下来,我们再来看一看这些土地的承包期限。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,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,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,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,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,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。

    因此,不同的农村土地性质,承包的年限都有具体规定。而进行土地流转时,合同签订的年限要以承包期为准。承包到期的话,要及时补签新的流转合同,否则所有超期的合同都无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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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承包到期后,我国历来有哪些做法?

    第二轮土地承包期为1998年到2027年,而第一轮为1984年到1998年,当时15年承包到期后没有调整,直接延长了30年。

    为什么第一轮土地承包期限15年,而第二轮就变成了30年了呢?

    这得谈一下土地承包的历史,我国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之初,承包期一般都比较短。后来认识到,承包期限过短,难以调动承包人增加投入、合理开发土地的积极性,有一些地方为了解决人地矛盾,频繁调整土地,这可能导致短期行为和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。

    1984年,国家有关政策要求,土地承包期限需适当延长,应在15年以上。1993年,一些较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地方,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,为了及时指导,国家提出,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,再延长30年不变

    此后,鉴于30年的土地承包期限,效果较好,刚好合适,符合农村实际情况。随着其他地方的土地承包到期,延包工作的陆续开展,1997年,国家规定,接下来全国各地承包地均延长30年,这就是第二轮承包

    总的来说一句话:土地承包期限太短,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;期限太长,则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,而30年的承包期,则是刚刚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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